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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教師徵人啟事

國立聯合大學華語文中心115學年度專任教師甄選公告
一、職位與名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1名。
二、預計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115學年度第1學期)。
三、收件截止日期:115年3月6日前掛號寄達。
四、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
1.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中文、華語教學、教育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應屆畢業者,需已完成論文並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
2.
具大專院校華語教學或第二語言教學經驗者。
(二)專長與資格條件:
1.
取得「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且具下列資格之一:
1.1
曾於國內外華語教學單位擔任華語文教學工作(華語教學150小時以上)。
1.2
曾從事華語教學相關學科工作、職業或職務累計3年以上。
1.3
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應聘資格者。
2.
具AI、數位學習、教育科技應用之能力。
3.
曾主持或參與教育部、國科會或其他公部門計畫者尤佳。
4.
有獨立作業能力,能申請與執行各項專案計畫。
5.
須協辦本中心業務和支援本校國際事務;有教育熱忱,能帶領學生於國內外教學實習。
6.
須具開設EMI課程能力。
7.
開設課程:TOCFL華語檢定(A2)、職場華語(A2)、會話華語(A2)。
五、繳交資料與證件
(一)紙本 (請依順序排列)
1.
國立聯合大學華語文中心新進教師應徵報名資料表。
2.
博士、碩士及學士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3.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4.
五年內研究成果及目錄。SCI/SCIE/SSCI/TSSCI/THCI期刊論文請註明,通訊作者請加註*。
5.
課程大綱1門。(由開設課程任選一門撰寫)
6.
推薦函2封。(其中一封需為指導教授)
7.
退伍證明書或免役證明。(如未具備者免附)
8.
教育部部頒教師資格證書。(如未取得者免附)
9.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如外語能力證明、獲獎)
10.
博士論文、碩士論文。
(二)電子檔
1.請將(ㄧ)紙本1-9之文件以PDF檔寄送至E-MAIL信箱Chenyiliao684@nuu.edu.tw。
2.E-MAIL收件人:承辦人廖小姐。
3.E-MAIL主旨撰寫格式:姓名+應徵115年華語文中心專任教師甄選
六、備註:
(一)請於信封封面右上角註記「應徵華語文中心專任教師」。
(二)甄選所列學歷係指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之學位。
(三)徵才流程依本校相關辦法規定,需經校內三級教評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方為生效。
(四)通知面試人員面試時須簽署同意本校查閱應徵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五)第一階段審查為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通知第二階段面試。
(六)所附資料請自行留存,恕不退件。
七、本案承辦人:
(一)聯絡人:國立聯合大學華語文中心 廖小姐
(二)聯絡電話:037-381444
(三)E-mail:Chenyiliao684@nuu.edu.tw
(四)紙本寄送地址:360023 苗栗縣苗栗市恭敬里聯大一號
(國立聯合大學華語文中心 廖小姐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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